互联网2.0公司必须具备的四大特征
  2014/04/02| 阅读次数:491

  互联网2.0很难像一个数学或物理学的概念那样有个明确的定义。至今没有一个定义能为所有人接受。实际上,这样的定义甚至不重要,因为互联网2.0已经实实在在地存在了。

虽然很多公司自称是互联网2.0,实际上不过是在炒作这个概念。一家互联网2.0公司必须具备下面列出的全部、至少是其中部分特征。

首先,必须有一个平台,可以接受并且管理用户提交的内容,并且这些内容是服务的主体。当然,这里面用户的内容不是指在BBS灌水,而是实实在在的资讯、信息和基于各种媒体的娱乐内容。

一个很好的例子是YouTube,它提供了一个很方便的平台,让用户可以发布自己的视频录像。YouTube有很好的工具可以组织和管理这些视频内容。虽然10多年前就有不少网站可以托管(host)视频内容,但是,它们只是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,而其他用户既不容易找到这些内容,也无法实时在线观看视频。视频的提供者通常要把链接地址发给朋友,而对这些内容有兴趣的少数人,必须等到夜深人静网络“不太忙”时,下载或观看这些内容。

因此,这些网站并不为广大的用户提供视频服务。从本质上讲,它们更像一个图书馆而不是电视台。YouTube则不同,它在接受用户提交的内容时,也提供其他用户使用这些内容的工具。

和以往各个视频托管(Video Hosting)网站不同的是,YouTube甚至可以允许用户在YouTube上开设自己的频道,这样它就完完全全扮演起电视台的角色了。

80多岁高龄的英国女王最喜欢YouTube的这项功能。以前,即使是女王要想告诉公众什么事,无论是节日的问候还是她日常的生活,都得找BBC电视台,约好时间到她的王宫,制作好节目后,让她审核,然后再广播出去。也就是说,个人包括女王的声音,必须通过媒体才能传达给大众。哪天女王心血来潮,想谈谈她的起居,那是很难实现的。现在,女王自己在YouTube上开了频道,让王宫里的录像师把自己的日常生活告诉给民众。在她的频道上,经常讲的是皇家如何做点心、如何种花这类琐事。

其次,甚至比第一点更重要的是提供一个开放的平台,让用户可以在平台上开发自己的应用程序,并且提供给其他用户使用。

这也是Facebook最大的特点。在Facebook上有上百万的软件专业人员和爱好者,基于Facebook开发了成千上万的小软件。(在Google和MySpaceMySpace的Open SocialOpen Social平台上,人们也曾经做类似的事情,只是影响力远没有Facebook大,后来Google干脆放弃,另起炉灶推出了Google+,而MySpace更是一路下滑,最后在2011年被新闻集团卖掉。)

有了Facebook这样的平台,想要开发网络应用工具的人,就不需要办一个网站或互联网公司,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目的,并且通过FacebookMySpace的用户群将自己的服务和产品推广出去。

第三,交互性。早在2000年以前,就有人提出一种通过互联网实现一种“我可以进你的计算机,你可以看我家的电视”的交互通信和信息共享的境界。这是互联网2.0最应该有的特征之一,但是由于技术上的难度和对网络安全的担心,这个特征至今还停留在非常态的层面上,比如在博客上留言和讨论,进入朋友的虚拟房间,甚至一个朋友的Email账户(这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,Facebook也因此给用户带来很多安全隐患),但依然不是真正的资源共享。即便如此,这种交互性已使得互联网上的社交越来越普及。

第四,非竞争性和自足性。互联网2.0公司是通过提供交互的网络技术和资源,将互联网用户联系起来,使得这些用户自己提供、拥有和享用各种服务和内容,是一种自足的生态环境。而互联网2.0的公司不应该过多主导内容和服务,不应该参与和用户的竞争。

以YouTube为例,它托管的内容是用户(包括个人和专业的传媒公司)提供,它自己并不制作和拥有内容,与其他提供内容的用户竞争。从这个角度看,它们更像电信公司,而不是传媒公司。

很多自称互联网2.0的公司并不具备这些特征。以国内众多视频网站为例,虽然很多貌似YouTube,但是其主要内容是由网站自己提供(直接的或变相的),而非用户提供的(这可能和中国的新闻制度有关)。因此,这些网站像过去雅虎等公司一样,虽然给了用户一个发布自己内容的平台,但是实际上支撑它们流量的是靠它们自己提供的内容,说得更直接,就是将电视台搬到了网上。以前雅虎新闻是将报纸搬到网上。

世界上,真正具备Facebook那样可以让用户开发并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公司其实非常少。而所有视频内容均来自于使用者而非网站本身的视频网站,也只有YouTube一家。按照这个要求,在中国只有人人网、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符合这项标准,腾讯的Qzone勉强符合这个标准——它具有自足性,但是不具有非竞争性。

早期的互联网发展经过了五六年的群雄争霸的局面,才形成以雅虎、MSN等大型门户网站为主导的生态环境。而互联网2.0和早期互联网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它们在极短时间(一年左右)里便主导了一个很大的领域或一大群用户。

在中国、朝鲜等少数国家以外的地区,YouTube主导了全球的在线视频业务,很多家庭摄像机都有一个按键,可以直接将自己录制的视频片段上传到YouTube。Facebook主导了大学生和30岁以下年轻人的网络交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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